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蒙(2023)0000046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道教资讯 >通知公告

关注丨坚持道教中国化方向 五年工作规划纲要

发布时间:2019-11-18 11:35:47

关注丨坚持道教中国化方向

五年工作规划纲要


 为贯彻落实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和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坚持我国道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道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发挥道教在当代社会的积极作用,促进道教健康传承发展,中国道教协会制定《坚持道教中国化方向五年工作规划纲要(2019-2023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规划纲要》旨在阐明坚持道教中国化方向的时代背景、重要意义、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组织保障,是今后五年中国道教协会和

全国道教界坚持中国化方

向工作的重要依据。 

  一、时代背景

  道教是中国的本土宗教,自始祖轩辕黄帝问道、道祖老子传道、教祖张道陵祖天师立教传承至今,始终对中国传统社会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和生态产生着重要影响,成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典型代表。同时,道教在发展过程中,在坚持基本信仰、核心教义和基本礼仪不变的前提下,不断根据时代进步、社会发展和民众需求,与时俱进、创新发展、自我扬弃,自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融合,摒弃不合时宜的观念、制度和行为,

使道教传承至今、历久弥新。

  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道教进行了宗教制度改革,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1957年,中国道教协会正式成立,这是道教历史上的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反映了道教界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主动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高度自觉,奠定了道教在新时代健康

发展的组织基础和思想基础。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党的宗教政策的落实,道教事业迎来历史上的黄金时期。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和国家对道教健康发展提出了更高的目标和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年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首次作出宗教工作“必须坚持中国化方向”的重要论述,并在2016年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对“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作出了详细阐释和具体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将这一重要论述载入其中,为包括道教在内的我国各宗教坚持

中国化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回顾历史,道教在中国传统社会展现出“随方设教、与时偕行、包容融合”的精神,使道教与绵延五千多年的中华传统文化和社会生活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创造出了光辉灿烂的优秀文化。站在新起点、立足新时代,坚持我国道教中国化方向意义重大、内涵丰富,决定着道教的前途和命运。继续继承和发扬道教优良传统,坚持和促进道教中国化与当代中国在政治上自觉认同、文化上自觉融合、社会上自觉适应,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应有的贡献,是全国道教界重要任务。

  二、重要意义

  宗教中国化有地域性、民族性、时代性三个维度。从地域性和民族性上来看,道教是土生土长的中国宗教,具有中国化的先天优势。但从时代性上来看,道教在适应当代社会,发挥应有作用方面还有很多不足,这是坚持道教中国化方向要解决的主要问题。道教中国化的主要目标是实现现代化,要在保持本有的中国特色基础上,构建新时代的教义思想体系、戒律体系、人才体系、管理模式、服务模式、对外交流模式等,更好地适应当代社会,

更好地服务于当代中国发展进步。

  坚持道教中国化方向,关系道教的前途与命运,关系道教工作的原则和方向,关系道教界的精神风貌与责任担当,

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坚持道教中国化方向是道教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根据国内外形势的深刻变化,从我国国情和实际出发,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认识和对待宗教,把握宗教和宗教工作规律,就做好宗教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推动宗教工作创新发展,为做好新时代宗教工作指明了方向。道教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就必须要坚持中国化方向不动摇,在工作中落实好党中央对宗教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

  (二)坚持道教中国化方向是当代道教生存发展、转型升级的必由之路。宗教能否生存发展、传承久远,根本上取决于它与所处的社会文化制度的相适应程度。当前,我国社会结构深刻变化、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对道教生存发展提出严峻挑战。道教必须从根本上重新找准自身定位,认识道教中国化的内涵要求,主动调整、积极应对,全面适应当代中国社会发展进步要求,掌握生存发展和转型升级主动权。

  (三)坚持道教中国化方向是社会大众对新时代道教的新期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广大道教信仰者和道教文化爱好者对道教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期望。面对现实生活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只有坚持道教中国化方向,创造出新的精神文化产品,用适应当代的教义思想和方式方法来回应和解决好这些问题,道教才能在当今时代立足和发展。

  (四)坚持道教中国化方向是解决道教目前突出问题的必然选择。当前,道教界出现的道风不振、戒律松弛、人才匮乏、商业化等突出问题,严重影响道教健康发展,损害了道教的社会形象。究其原因,主要是道教在教义思想体系、组织模式、戒律体系、人才建设、服务模式等方面不能适应社会发展,无法有效回答和解决自身问题。坚持道教中国化方向,就是要加强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在发展进步中系统、全面地解决道教自身问题。

  三、基本原则

  坚持道教中国化方向,

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引领和教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坚持道教中国化方向,必须深入挖掘、积极弘扬道教文化中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相符、精神一致的教理教义,为涵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思想和智慧源泉。

  (二)坚持道教基本信仰与核心教义。道教的基本信仰和其衍生出的核心教义、礼仪制度和基本经验,是道教区别于其他宗教、信仰、文化的根本属性,要坚持道教基本信仰与核心教义。

  (三)坚持弘扬道教优秀文化。道教优秀文化是坚持道教中国化方向必须向社会提供的主要精神产品。传承道教优秀传统文化,是当代道教界应有的神圣职责。要创新道教文化弘扬路径,打造道教文化知名品牌,增强国家认同感和民族

自豪感,积极将道教文化宝库推向世界。


  (四)坚持与时俱进、创新发展。要坚持推动道教文化的创新性发展和创造性转化,坚持功行两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不断探索和总结道教适应新时代、服务新时代的新成果、新方法、新经验,使古老道教在新时代焕发

出新的生机与活力。

  四、主要任务

  今后五年坚持道教中国化方向的主要任务是从宣传动员阶段向落实、实施阶段逐步推进,把坚持道教

中国化方向引向深入。

(一)倡导爱国爱教、

团结进步优良传统,

积极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引导全国道教界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和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开展“四进”道教活动场所、爱国爱教代表人物纪念会、爱国主义文物展等活动,发挥道教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挖掘和弘传道教界在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等时期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的先进事迹,增进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认同。

  3.加强法治建设。通过组织形式多样的学习培训,带领道教界认真学习贯彻《宪法》和法律法规,将法治精神贯彻到道教制度建设、组织建设、道风建设、宫观管理等各个方面,提高自我管理的现代化、规范化水平,维护道教界合法权益。

  4.发挥积极作用。积极配合党和政府做好反邪教、宗教人权斗争、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维护社会稳定、意识形态斗争、促进祖国统一等方面工作,关键时刻发挥积极作用。

(二)治理道教商业化问题,

加强道风建设,

构建现代道教清规戒律体系

  5.坚决抵制和治理商业化问题。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宗教事务局等十二部门《关于进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的若干意见》、中国道教协会《关于加强治理、坚决抵制道教商业化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积极配合党和政府治理商业化问题工作,开展经常性的自查自纠,正确区分合法自养与商业化问题,严防商业资本进入道教场所,增强抵制和解决商业化问题的能力。各地道教协会、宫观要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坚持非营利属性,

切断商业资本入侵道教领域的链条。

  6.建设体系完备的教制规章。按照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和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的要求,修改完善《中国道教协会章程》《道教教职人员认定办法》《道教宫观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形成体系完备、具体可行、衔接紧密的教制规章,为新时代全国道教教务工作

开展提供规范性指导。

  7.持续加强道风建设。坚持引领全国道教界和广大信教群众,坚持尊道贵德、以戒为师、正信正行,贯彻落实好中国道教协会制定的《道教宫观规约》《关于道教协会和宫观负责人带头加强道风建设的若干意见》等制度,加强道风监督检查,着力解决信仰淡化、戒律松弛、管理混乱等问题,维护道教清静庄严形象。

  8.构建新时代道教戒律体系。整理道教传统教规戒律,修改、删除与时代不符的条文,增加符合时代特点的行为准则,将时代精神、法治思维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其中,形成尊重传统、符合教派特征、具体可行的新时代教规戒律体系,使之成为道教教职

人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

  9.加强教职人员管理。把好教职人员入口关,规范冠巾、传度、传戒、授箓等教务活动。严格按照《道教教职人员认定办法》做好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支持各地道教协会、宫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符合自身特点的清规榜、教职人员管理办法。鼓励和支持道教教职人员学习知识、坐圜守静、真修实证,从思想源头上杜绝享乐主义、拜金主义等不良倾向的影响。

  10.规范道教教职人员着装。在《中国道教协会关于道教教职人员着装事项的意见》基础上专题研究论证,结合时代特点、地域特征、具体场合等因素,进一步改进和规范道教教职人员着装样式。重要活动和重要会议要规范着装,

展示道教良好形象。

  11.规范道教法务活动。在传戒、授箓、冠巾、传度、斋醮、开光、升座等道教法务活动中,制定规范的法务流程和仪轨,简化或取消不符合时代要求、

有损身心健康的礼仪,

形成全国统一规范的标准体系。

  12.推动教务工作信息化、规范化、现代化。中国道教协会建设全国已登记开放的道教活动场所和已认定备案的教职人员及箓生、戒子信息库。各省(区、市)道教协会做好本区域内教务信息库建设工作,并将冠巾、传度等基本信息纳入其中。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加强对道教宫观、

教职人员和教务活动的监管。

  (三)深入发掘道教优秀传统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3.加强对道教典籍整理和研究。推进《中华续道藏》编纂出版工程,道教科仪等道教活态文化影像资料收集整理,推进《道经精要》《道教文化之旅》丛书等道教文化出版工程有序进行。支持各地道教协会、道教院校、

道教宫观开展典籍整理、

研究、阐释等工作。

  14.积极开展道教教义体系的现代建构。对道教思想文化、体系结构进行系统整理,从道教主要经书、教理、历史、戒律、修持等方面,对包罗万象的道教教义进行体系化的整合阐释,对教义体系进行现代化建构,增强道教文化

发展创新的内源动力。

  15.继续推进玄门讲经。坚持道教界学经讲经优良传统,选好经典和主题,鼓励教职人员持诵经典、研究经典、宣讲经典,办好一年一度的玄门讲经活动,对道教传统经典做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

发现和培养道教界中青年人才。

  16.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续开展好宣传教育活动,深入挖掘道教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契合点,组织道教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专题研究、研讨、讲座等活动,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道教界的情感

认同和行为习惯。

  17.开展道教生态环保与养生文化研究实践。努力弘扬道教生态环保与养生文化。加强道教生态环保和养生文化研究,积极开展文明敬香、合理放生、建设生态道观活动。加强协调合作,推动中华洞天福地集体申请世界文化遗产工作。支持办好养生论坛等文化活动,

为提高人民群众体质、

助力健康中国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四)构建现代道教组织

管理和服务社会新模式

  18.依法加强和创新道教组织管理。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建设目标明确、责权清晰、管理有序的道教组织。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和先进模式,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使道教组织成为坚持中国化方向的积极推动者、保障者和引导者。

  19.推动加强各级道教协会建设。在加强中国道教协会自身建设的同时,指导各地推动加强各级道教协会建设。支持尚未建立协会组织的省(区、市)在条件成熟时成立相应的道教协会,推动各级道教协会按照章程开展活动,加强政治思想、工作作风、组织机构等各方面建设。努力建设政治上可信、作风上民主、工作上高效的高素质协会领导班子,

引领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

坚持道教中国化方向。

  20.推动道教活动场所开展法人登记。按照《宗教事务条例》和《关于宗教活动场所办理法人登记事项的通知》等法规规章,鼓励符合条件的道教活动场所开展法人登记事项,在尊重道教传统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探索具有时代特点的法人管理体系和管理经验。

  21.推动解决道教财产登记问题。按照《宗教事务条例》等有关规定,做好财产登记工作,特别是做好房屋产权登记和土地使用权登记工作,明确法人财产权属,维护道教界合法权益。

  22.提升道教公益慈善活动的专业性、规范性。鼓励各地道教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要求,发展专业性的公益慈善、社会服务组织,在扶贫攻坚、防险救灾、社会救济、医疗卫生、教内